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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司法局“123”模式打造村级法律服务“新高地”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薛福伟 王德卫)近年来,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把推动法律服务下沉作为工作优先方向,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整合现有力量,丰富服务内容,注重服务实效,将全县农村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范围,把村民作为共享法律服务的重要受益对象,逐步形成“123”服务模式,打造村级法律服务“新高地”。
 
  “1”,即建设一处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紧密结合实施的“一镇一团队,一村一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在全县1154个村(社区)均建立一处司法行政工作室,作为公共法律服务在农村的“根据地”,统一门牌标识、统一制度规章、统一人员队伍、统一服务模式,在工作室外公示村级法律顾问团队成员的基本信息和服务时间,工作室悬挂工作纪律、岗位职责、组织领导、档案管理等制度规章,配置办公桌椅和档案橱柜,作为日常为村“两委”和村民提供法律服务的“主阵地”。
 
  “2”,即成立一支村级法律顾问团队和一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两支队伍。该县结合“一镇一团队,一村一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为全县1154个村(社区)配备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首席人民调解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的村级法律顾问团队,实现法律顾问团队的全覆盖,重点负责提供法律服务。结合村居换届选举,该县出台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在全县1154个村(社区)均成立由1名调委会主任、若干名成员组成的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人民调解网络,重点负责调处矛盾。
 
  “3”,即履行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矛盾调解三项职责。全县村级法律顾问团队和村级调委会在日常工作中为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和村民生活提供法律服务,逐步形成普法宣传常态化、法律服务专业化、矛盾调解经常化。实现普法宣传常态化,村级法律顾问团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法治讲座、法治研讨、立法民意征求等活动,将适用易懂的法律知识送到村民身边,让村民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的熏陶。实现法律服务专业化,法律顾问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在村居值班,通过微信服务群,实现法律服务“指尖办”,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办理诉讼代理、拟写合同协议、提供合法性建议等服务,让村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实现矛盾调解经常化,村级调委会一般由村“两委”、村红白理事会、村“五老”成员担任,受理村内各类矛盾调处,调处小矛盾小问题,并及时将突发事件和群体性案件向镇调委会汇报,实现问题联动、矛盾联调、和谐联创。同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专项行动,实现矛盾问题早发现、早研究、早处置,逐步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难矛盾不上交。(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