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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高新区法院开出首份执行“律师调查令”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效志 相新宇)近日,山东淄博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中,向山东全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开具了“律师调查令”,这也是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发出的第一份执行“律师调查令”。
 
  据了解,去年7月,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原告范某于2010年购买淄博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一套,按合同规定,被告应于交房后360日内协助范某办理权属证书,但是截至2018年,被告仍未履行协助义务。经法院审理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原告范某要求退还已购房产,被告按现在的市场价退还原告房款160余万元,分两期付清。如被告不履行退款义务,约定自逾期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原告办理涉案房屋产权证书。后因被告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范某于2018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无法办理权属登记,所以范某委托律师到有关部门查询房屋登记情况,但是相关部门以涉及他人隐私为由,不予提供相关材料。在这种情况下,范某的委托律师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使用“律师调查令”。接到申请后,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在第一时间依法开具“律师调查令”,委托律师持调查令到有关部门依法调取了相关登记备案情况,搞清了不能办理权属登记的原因,为案件执行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而所谓执行律师调查令,是指申请执行人难以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时,经申请批准,由人民法院签发给其代理律师,向接受调查人收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相关证据的法律文书。
 
  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王效志说,有了“律师调查令”,让律师直接参与取证,不仅可以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也能增进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等方面的了解,实现阳光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山东淄博市高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