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强化法制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促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文件要求,近期,山东鄄城县司法局组织检查组开展了2019年度第一期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活动。
本次活动抽查了鄄城县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含交警队)等13个重点执法单位,着重监督检查2018年7月以来行政执法案卷归档规范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形成问题清单,向被评查单位分管领导、法规科长、主要执法科室负责人面对面进行反馈并要求被检查单位按照行政执法规范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整改,要求全县非重点检查单位进行书面汇报。本次专项检查活动的开展有效助推了鄄城县的“全面依法治县”进程,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增强了行政执法效能。(山东鄄城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