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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唐法院:八旬老人为房奔波 法官执行物归原主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徐颖)近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房屋产权纠纷案件。八旬老人张奶奶终于从执行人员手中领回了自己房屋的钥匙,有力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高唐县城卫校街有一处不大不小的院落,看上去朴实无华,但在喧嚣的城市中心保持着一份独有的宁静。因多方原因,年逾八旬的张奶奶与卢某等人就该院落的产权问题产生纠纷。法院依法判归原告张奶奶所有,但被告卢某等人却迟迟不搬离院落,导致原告张奶奶无法入住。无奈之下,原告张奶奶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鱼丘湖人民法庭执行团队充分研究案情,以“执结案件、化解矛盾”为理念制定执行方案,运用人性化执行方式办理该案。于是,鱼丘湖法庭执行团队按照程序依法向被执行人卢某等人送达执行通知、张贴迁出公告、限定迁出期限;同时,执行干警多次将被执行人卢某等人传至法庭,晓之以法、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地做被执行人卢某等人工作,并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卢某等人主动迁出侵占的院落。至此,该起涉老年人房屋产权纠纷案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日,当执行干警将钥匙交到申请人张奶奶手上时,张奶奶百感交集,激动地说着:“感谢人民法院,感谢执行法官,我有住处喽!”
 
  “该起案件的成功执行,充分体现了鱼丘湖法庭执行团队过硬的业务能力素质,充分彰显了执行干警攻坚克难的精神。”鱼丘湖法庭庭长林宏昌说,“高唐法院鱼丘湖法庭执行团队在经过‘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鏖战的历练之后,将以更加成熟稳健的形象,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