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雷鸣)近日,山东威海高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里,一场案件调解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期间,法官和当事人突然拿出手机,打开微信视频聊起来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是一起“跨国”离婚案件。该案双方当事人都在境外,原告是中国国籍但在新加坡工作,被告则为马来西亚国籍,二人育有一女但分居多年,各自生活在国外。原告方为尽快结束婚姻关系,带女儿回新加坡开始新生活,故诉讼至高区法院申请离婚。
该案起诉离婚手续是原告方亲属代为办理的,诉讼阶段两方也因工作无法正常到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在国外,亲自出庭费用高,且原告方急于为女儿在新加坡申请新学校,长途跋涉需要消耗不少时间,为减少双方当事人的诉累,法官在征得二人同意后,决定通过三方微信视频开庭审理该案。
“请您通过镜头展示一下身份证明。”法官要求到。虽然是微信视频开庭,但法定程序却不能有一丝疏漏。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案情,法官先后两次组织视频连线,严格依照程序推进案件审理,最终双方就离婚及抚养权归属达成协议,全部过程都进行了录音录像。书记员根据相关影音资料制作了调解书,通过电子邮箱当场送达给当事人,双方确认收到后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网上立案、微信调解、视频开庭...随着科技的日益发展,人民法院适应新形势、采用新媒体技术办案已经逐渐成为常态。微信视频开庭极大地节约了诉讼成本,也为群众省去了往返奔波的麻烦,真真切切地践行了司法为民的承诺。(山东威海高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