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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山亭区司法局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昌伟 胡月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有关规定,自2018年11月初,山东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一是积极宣传,营造氛围。2018年12月10日,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联合印发了《枣庄市山亭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并通过“山亭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和“山亭普法”今日头条号等媒体平台向全社会进行公布,及时公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相关内容,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申请。
 
  二是立足实际,多方配合。区公安分局所提供的本辖区内符合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共4000余人。从区公安分局提供4000余名符合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进行初步筛选,共筛选出2610名输入“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系统”,根据流程分配给全区10个司法所进行资格审查。
 
  三是按照程序,严格筛选。10个司法所在两周时间内通过走访和电话联系等方式对全区2610名符合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进行资格审查,最终有153名常住居民在区司法局确认后通过资格审查。2019年4月8日,在区司法局和区法院的通力合作下,从资格审查通过的常住居民名单和个人申请及组织推荐的人员中抽选出108名拟任人民陪审员,并进行了公示。目前,山亭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已进入公示阶段。 (山东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