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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伽师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承诺:让老百姓以最低成本参与诉讼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霞)近期,伽师县人民法院召开由立案、民事审判法官、工作人员参加的诉讼服务工作会议,会上经研究,决定在2019年对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升级,坚持司法为民,全力打造“公正、高效、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窗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一是着力开展诉前联调、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解决机制,以法院为主,利用社会力量,开展立案前的矛盾化解工作,力争把纠纷矛盾解决在案件进入诉讼之前,从而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成本。

  二是逐步推行基本证据案件受理制度。对于权益收到损害的当事人,只要提供基本的身份和基础证据,符合立案条件的,可以到法院填写诉状,无须提供格式诉状。另外,对于经法院审查认为缺少相关资料的,也由立案法官进行具体释明,减少当事人提供资料和来回跑路的费用,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三是开展“首办责任制”。设立首办受理人和审理人,第一个受理当事人材料的立案工作人员为当事人的首办受理人,主要负责导诉、立案前纠纷化解等工作,直至案件立案前调解结案或转入庭前调解首办审理人结束。第一个调解当事人案件的法官为首办审理人,负责案件庭前调解、审判等工作,直至案件结案。首办人应当为当事人提供联系方式,认真解答当事人对案件流程、办理情况、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咨询,减少当事人诉讼中的咨询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