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宁)近年来,山东宁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三管齐下”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效果。值三八妇女节之际,宁阳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建立健全权益维护工作机制,助推妇女工作再上新台阶,内容包括:
创新办案模式,提高维权效率。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法庭运行,出台《家事诉讼程序操作规程(试行)》文件,在院机关和派出法庭分别设置一处家事审判中心,并设立调解室、心理疏导室等专门场所,在6处人民法庭均设置单独家事审判团队;选取具有婚姻经历、审判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协调能力强并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其诊断、修复、治疗作用;开辟涉妇女维权案件绿色通道,实现立案、审理、执行的“三优先”,并通过网上立案减轻其诉累;办案过程中注重保护受害妇女的隐私权和名誉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实行不公开审理。
据悉,自2018年以来,宁阳县人民法院共审理因重婚、非法同居、虐待、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等导致离婚的案件1600余件,妥善化解300余件。
深化法制宣传,增强维权意识。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送妇女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和维权措施,有效拓展受众面,提升宣传实效;抓住“3·8”妇女节、“11·25”反家暴日等重要节点,对《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并借助巡回审判、法官讲堂的形式以案释法,提升妇女维权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真正让法律上街头、进村镇、入学校,去年以来共举办专题讲座28场,开展普法宣传13次,印发案例手册3500余份。
延伸司法服务,强化维权效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与妇联、社会救助中心等部门合作,开展专项帮扶活动,协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去年以来,共为16名妇女当事人减免诉讼费4.2万元,为19名女性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余元;引导遭受家暴的妇女申请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对男方进行说服教育,去年以来,共发出5份人身安全权保护令,有效防止受害人再次遭受侵害,确保其能回归正常生活。委托心理咨询师为个案受害妇女实施心理疏导,对当事人的心理问题及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山东宁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