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讯:(李军委)近日,省高院通报表彰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兴平法院法警大队榜上有名,荣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兴平法院法警大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教育训练大纲要求,围绕“勤学、苦练、严训”的思路,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安全保卫等训练,全面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规范执法水平。全面加强安保设施建设,积极完善巡逻机制,实现“人防、技防、物防”结合。坚持大案、要案队领导亲自提押值庭,节假日带头值班,确保万无一失。通过全队上下齐心协力,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目标,保证在思想政治上“信得过、靠得住”,在服务审判上“拉得出、打得响”,在安全保卫上“用得上、打得赢”。
在2018年度中,兴平法院法警大队共值庭145案,押解、看管刑事被告人225人,用警580余人次,协助执行案件80次,登记安检来院当事人1.8万人次,协助省院、中院调警用警30次,为审判执行、安全保卫做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