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讯:(姜振东 王振)近日,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对于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兰陵经济开发区司法所“三步走”认真开展经济开发区2018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一是提前做好前期宣传。通过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派出所、司法所公示栏张贴《兰陵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及在经济开发区司法所微信公众号、微博号、今日头条号等网络媒介发布选任公告,向群众公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选任条件和选任程序,在全区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
二是认真执行选任程序。根据《兰陵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发布的选任程序,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是严格开展资格审查。兰陵经济开发区司法所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选任信息采集工作,报名截止后,司法所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六、七条认真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