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薛永超)“多谢招远法院,多亏了刘法官,我们才能拿到被拖欠的工资。”近日,6位农民工到招远法院送来锦旗和感谢信,以表达对法官尽心尽责的感激之情。
2014年10月,6位农民工经王某某介绍到招远市某金矿干钻工活,工作了一年他们却未领到工资。2016年1月14日,他们再次前往招远市某金矿索要工资,该金矿称工程是王某某承包的,工资已付给了王某某。2017年8月29日,6位农民工起诉至招远法院,要求王某某支付拖欠的共计4万余元工资。
齐山法庭对案件进行了受理,办案法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多次驱车前往被告王某某家中,与其促膝交谈,耐心地明法析理,最终被告王某某同意支付所欠工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招远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