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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法院推进网上立案 可通过两种方式网上立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12月20日上午,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青岛法院网上立案工作开展情况,介绍网上立案方法、操作流程,并分别用电脑和手机进行了现场演示,发放了网上立案、交费操作手册。新闻媒体记者和青岛市律师协会相关负责人、律师界代表参加了发布会。
 
  什么是“网上立案”?
 
  网上立案,是指法院通过网络接收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提交的案件起诉状和相关诉讼材料并在线审查的一种便民方式。经初步审查后,若材料齐全,法院将与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约定具体的立案接待时间,避免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多次往返。
 
  据了解,在青岛目前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网上立案,一种是用电脑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一种是用手机通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通的微信小程序“山东微法院”。对民商事一审、行政、刑事自诉一审案件,网上立案系统可实现诉状自助生成、网上交费(青岛中院现已实现网上交费,随着青岛市非税收入网上银行收缴工作的开展,明年一季度,青岛各区、市法院将全部实现网上交费)。
 
  网上立案系统可与全国律师事务所信息、身份信息、法人信息等数据库对接,实现身份认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在诉讼服务大厅自助立案、办理诉讼事务、打印文书,目前青岛部分法院实现了将案件材料存入流转柜,由系统向法官等相关人员发送通知。
 
  青岛法院网上立案成效
 
  推进网上立案工作,是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司法为民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为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的重要举措。2018年以来,青岛全市两级法院按照山东省高院提出的建立“物理零距离、网络全时空、交流无障碍”网上诉讼服务体系要求,扎实推进网上立案工作,截至12月17日,青岛两级法院共收到网上立案申请37528件,完成网上立案25966件,网上立案占立案总数54.50%,在全省排名第二。其中,青岛中院收到网上立案申请1570件,完成网上立案1166件。网上立案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得到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广泛好评。
 
  推动网上立案
 
  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青岛法院积极推进网上立案工作,立案庭工作人员转变传统柜台面对面立案观念,树立“互联网+”的创新意识,从建设智慧法院和解决司法责任制改革难题的高度,切实将网上立案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制定流程,广泛宣传。青岛法院立案庭制作了“网上立案须知”“网上立案流程”等宣传手册,详细介绍网上立案的操作流程,放在立案大厅醒目位置供群众阅取。通过宣传推广网上立案,让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了解网上立案的便捷和优势,引导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选择网上立案方式,扩大网上立案覆盖面,“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享受网上立案带来的便利。
 
  配强硬件,完善制度。青岛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网上立案专区,配备电脑、扫描仪等网上立案终端,为人民法庭配齐网上立案设备,确保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法庭诉讼服务站同步运行。加强人员培训,使立案团队每一个成员都熟悉操作流程,提高材料审查工作效率,确保网上申请、网上审批和网上交费全流程顺畅运行。建立网上立案工作台账,规范网上立案工作,与律师、法律工作者签订网上立案承诺书,确保网上立案的合法性。
 
  重点引导,实现突破。青岛法院协调司法部门、律师协会召开“网上立案”律师座谈会,对律师、法律工作者、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专职人员等进行网上立案培训。建立网上立案微信群引导网上立案,使网上立案成为律师的第一选择。青岛中院积极开展“互联网+诉讼服务”志愿服务活动,青年法官志愿者在立案大厅主动引导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帮助当事人快速完成用户注册、案件材料上传、案件审核、在线交纳费用等流程,使当事人直观体验到网上立案的快捷方便,通过带动效应提高网上立案率。
 
  工作展望
 
  下一步,青岛法院将根据省高院的部署,扩大网上立案范围,逐步实现由目前的民商事一审、行政、刑事自诉一审案件到国家赔偿、执行及二审、申请再审、申诉等各类别案件全覆盖;健全完善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材料提交、审查、流转全程留痕;拓展管辖异议申请、保全申请、网上送达等线上功能,为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电子诉讼服务;通过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和律师的示范带动,充分发挥网上立案系统的作用,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时满鑫 朱本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