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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单县司法局为200余位受害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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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暖民心 锦旗飘扬表谢意
  --山东单县司法局为200余位受害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丽明)“感谢单县司法局,感谢法律援助中心,为我们农民维权提供无私援助,积极帮我们挽回损失.......”申某等7位受害群众代表把一面印有“无私援助,大爱无疆”的锦旗送到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手中。这是12月18日下午出现在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内的暖心一幕。
 
  2018年9月,申某等约40位群众共同来到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想要寻求法律援助。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时了解到:申某等受害群众分别来自于菏泽市的10个不同县(区),到援助中心来寻求帮助的仅是少数代表,和他们一样购买了假种子上当受骗的群众全市达200余人。同时申某还详细讲述了案情经过:大约3年前,他们先后在单县的某代销站购买了约3万元一斤的名为“中华家参”的神奇种子,卖方声称等收获后将统一高价回收,并承诺每亩地可使农户纯获收益10万元左右。可事实上所谓的“中华家参”不过是郭某从外地市场上购买的约40元一斤的“普通党参”种子,根本无任何神奇之处。收获之后,卖方也未进行回收。目前所有种植户的经济损失高达200余万元,更有的为此而家破人亡。中心工作人员熟知案情后,及时将案情向局领导进行了汇报。局领导深知此案的重大性与复杂性,第一时间做出了安排部署:此案一定要由我县精通合同纠纷业务的资深律师承办,同时要求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全程跟踪督办。2018年10月,单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全天全程进行跟踪旁听,被告人最终得到法律的制裁。申某等人为表示对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感谢,于是才有了本文开头感人的一幕。
 
  这起案件仅仅是法律援助中心为众多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的一个缩影,这面锦旗不仅承载着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同时也是对今后工作的一种鞭策。今后县法律援助中心将一如既往的秉承“应援尽援,能援优援”的工作原则,切切实实将法律的公平正义带到广大困难群众身边,让群众实实在在的感受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单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