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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均生 王蕾)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今年以来山东菏泽全市法院精心组织、科学谋划、果断行动,发挥审判职能,打出了一套扫黑除恶的“组合拳”,打响打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菏泽战役”。
 
  为扫黑除恶“定标尺”“立规矩”,堵塞工作漏洞
 
  近日,菏泽中级法院组织业务骨干在全省率先编纂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手册》 ,并下发至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人员使用,邀请省法院业务专家针对黑恶犯罪相关问题为全市扫黑除恶政法干警进行专题授课。通过强化学习培训,为黑恶犯罪案件的审理做好知识储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菏泽中级法院从大局出发,先后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方案和规定,包括《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等,督导各县区法院出台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规定报送信息、材料等方式方法。先后与检察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扫黑除恶案件会商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涉黑涉恶案件通报及线索移交的意见》《关于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移交和反馈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积极查找全市法院系统薄弱环节和行业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出台《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以堵塞工作漏洞,防范黑恶势力利用虚假诉讼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菏泽中级法院实行案件管理信息化和专项督导制度化,建立全省统一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电子台账,案件审理信息同步生成电子卷宗,保证上级法院能够实时网上查阅督导。自《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若干问题的通知》印发之日起,凡是新受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律实行网上管理。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全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律尽快补录信息,实行网上管理。
 
  高举审判利剑精准发力,严打涉黑犯罪
 
  近日,单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某某等七人非法拘禁、虚假诉讼、诈骗一案。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部分被告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系菏泽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例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本次庭审通过户外大屏向公众同步公开直播庭审过程,吸引了众多群众驻足观看,进一步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菏泽法院坚持依法严惩,突出打击重点,将中央确定的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等10类黑恶势力作为打击重点。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惩处力度,严格掌握取保候审、减刑、假释适用条件,充分利用财产刑,降低再犯可能性,确保稳准狠快。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坚决杜绝“拔高、降格”两种错误倾向,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审理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截至目前,已审结 2件恶势力犯罪案件,11件恶势力犯罪案件正在审理中,依法从快审结,力争早日公开宣判一批。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向两级扫黑办移交涉恶犯罪线索 25 条,向两级纪委监委移交“保护伞”线索2条。
 
  全市法院发挥审判导向优势,合理引导侦诉。严格执行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等“三项规程”。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共同就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磋商,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共识。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法》 ,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有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制”合议庭审理。同时,加大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主管部门人员旁听庭审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山东菏泽全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