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龄玉)9月4日下午,山东日照岚山区司法局经党组研究决定召开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区司法局分管负责人冯伟、公律科负责人、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冯伟主任传达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及工作安排。公律科负责同志传达了区司法局下发的《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要求的通知》。《通知》要求律师事务所要切实发挥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好案件报告备案制度、案件集体研究制度、检查督导机制,律师要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依法接受委托、依法维护执业权利、依法规范执业行为。
最后,冯主任强调全区律师行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与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准政治方向,增强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山东日照岚山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