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维龙 刘志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安排,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山亭区司法局大力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着力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搭建起全区顾问律师的队伍框架,实现了村(居)法律服务全覆盖。按照“属地优先、就近服务”的原则,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通过区内培养一批、区外选聘一批的办法,创新一对一、一对多、打包整体服务的形式,打通法律基层“最后一公里”实现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对于法律问题较多且群体性、敏感性案件易发或多发的村(居),要求律师事务所要优先指派大局意识较强、法律业务素质较高的律师担任驻点律师。目前全区276个村全部配备村居法律顾问,各村(居)的驻点律师已全部进村开展服务。
二是制定了专项方案和配套制度,促进了村居顾问制度的落地执行。根据山区工作实际,对村居顾问制度规定进行了细化,完善了派驻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运行机制,明确了工作范围,并从职责权限、工作标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还整合了驻点律师的资源,在各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中设置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安排有关律师轮流坐班,现场接受基层群众的咨询。截止目前,全区共调解矛盾纠纷97起,其中法律顾问参与法律指导41起,调解成功率100%。
三是努力创新工作方式,村(居)法律服务成效突出。自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村居法律顾问利用专业优势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村(居)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同审查,协助村(居)规范自治组织章程,及时为村(居)两委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据初步统计。法律顾问共免费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次,解答范围涉及村民在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免费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216件,办理困难居民申请法律援助43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地将纠纷依法化解在基层。(山东枣庄山亭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