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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县司法局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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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何涛)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确保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山东兰陵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8月20日上午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精心安排部署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我市、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明确了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主攻方向、目标任务和惩治重点。
 
  一、提高认识,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在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政治要求高、思想要求严、行动要求快、成效要求实的重大政治任务后,兰陵县司法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会议上严格要求各职能科室、18个基层司法所协调配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二、要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司法行政系统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大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建立和谐稳定、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民事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类定坚实的基础。
 
  三要注重配合,形成合力。司法行政系统要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慢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主壤,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兰陵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