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强 刘志强)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深化“一次办好”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将“放管服”改革推向纵深,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近日,山东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以满足群众办事便利化需求为导向,以互联网信息技术创新为手段,以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关键,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创新提高窗口服务能力,畅通咨询答复渠道。 为实现当事人“一次办好”,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即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要明确具体,一次性告知清楚,无特殊情形,公证员不得要求当事人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要求做到两个一律既“具备受理条件的,一律即时受理;具备出证条件的,一律当日签发当日出证”,决不让办事群众跑回头路、冤枉路。为减少当事人现场排队等待的时间和往返公证处次数,在醒目的地方张贴办证流程文字说明或流程图,对办证各环节进行详细说明和后续环节提示,使当事人及时掌握办证信息,同时及时公开咨询电话和网上咨询路径,努力做到咨询电话一打就通、咨询事项一口说清、网上咨询即时答复。
二是健全完善信息化办证手段,推动信息互联共享。充分利用“互联网+公证”服务平台的优势,推动具备网上申办条件的公证事项由线下向线上转移,并大力拓展公证办证“微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手机APP等移动办证端口,开展掌上办证业务,设置便于操作、便于审查、便于沟通的工作流程,将公证服务关口前移,努力做到当事人办证取证“只跑一次路”。此外积极推动信息互联共享,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加强与公安、法院、民政、国土、住建、卫计、档案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着力建立完善公证服务查询系统,实现与这些部门的数据互联对接,为办理公证业务提供有效的信息核实手段。
三是改进文书送达方式,提升服务效能。对简单公证事项无需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由公证处运用信息化手段调查核实、对较为复杂的公证事项,由当事人提供证据线索,公证处进行调查取证;对无法当场出具的公证书,根据当事人意愿,经协商一致可提供邮政、快递等方式发送公证书,为当事人提供延伸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保障“一次办好”落实到位。(山东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