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晓溪 黄凯)近日,临近下班时分,在外忙碌了一天的人们已经开始返回家中,而峄城法院执行局干警们仍然没有放松,执行法官刘晓溪即将果断采取行动,按照法律程序对一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杨某、李某和魏某是一起涉案标的30000元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2018年5月16日峄城法院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并采取查封、冻结措施,承办人刘法官按照法律程序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传票,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向其释明若不如实申报财产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既未履行也未到庭又不申报财产,以证明自己是否具有履行能力,对法院的传唤、通知置之不理,为了维护正常的司法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权威,峄城法院执行局合议庭合议后,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诉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决定对被执行人杨某、李某和魏某以拒不申报财产拘留十五天。2018年6月11日下午,当刘法官一行人突然出现在被执行人杨某面前时,杨某深感意外又理所应当,在亮明证件、说明来意后,被执行人杨某虽然一开始有抵触情绪,但迫于执行压力和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最终选择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近年来,峄城法院执行局以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运用各种执行手段,线上查控与线下执行相结合,说服教育与强制措施相联合,全面提升执行质效。通过采取强制措施,保障了司法权威,对拒不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起到了惩罚和震慑作用。采取强制措施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从实际效果来看,大部分被执行人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受到信用惩戒后和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能够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感受到法院攻克“执行难”的决心,积极主动履行义务,与此同时,通过实际行动和宣传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有利于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下一步,峄城法院执行局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同时严格司法拘留的使用条件和程序,依法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峄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