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孟凡学)为切实提高送达效率,山东泰安市宁阳县法院积极探索推行因案、因需送达的“订单式”服务新模式,选择送达方式根据办案需要和当事人差异化需求来确定,使一次性送达成功率达 88 %,保障了诉讼程序有序推进,促进了审判提速。
一是优化配置送达力量,归口“派单”。结合新型审判团队建设,调整充实送达力量,在院机关立案庭、六处人民法庭均设置了由1名司法辅助人员、1名法警和1名司机组成的送达小组,具体负责各法庭和院机关申请诉前保全以外案件的送达任务;前置 财产查控窗口,建立由1名司法辅助人员、3名执行干警组成的财产查控团队,赋予其诉前保全案件送达、财产保全、财产查控等职责,加大线上、线下查控力度,提高查控、保全工作效率,进一步挤压当事人逃避、规避责任的空间,拓展了团队化送达功效。
二是灵活运用送达方式,因案“递单”。重视抓好送达案件的源头分流,对当事人在本辖区且提供地址明确的由送达小组进行集中送达,科学规划时间和路线,必要时采取错时送达;对住址不明确的本辖区受送达人,借力各乡镇村委会、 街道办事处便民诉讼联络员或公安税务等部门获取信息后送达,必要时留置送达。今年以来,共集中送达近300次,成功送达率达80%。对常年在外地但提供明确邮寄地址、传真、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的,依托邮局或微信、电子邮件等新平台进行送达,今年以来,共邮寄送达14000余次,依托微信等新平台送达800余次。对穷尽送达手段后仍下落不明的,依法及时启动公告送达程序,并依托本院公众服务网,探索试行网络公告送达,今年以来,共公告送达700余次。
三是严格归档送达回证,规制“拒单”。针对送达过程中,被送达人恶意躲避、拒绝接收法律文书、拖延诉讼的行为,严格分类,依法制裁。由司法辅助人员对送达回证进行分类,对由本人签字盖章的直接归入卷宗,以微信、电子邮件等网络平台回复接收的,明确日期后,采取截图方式归卷;留置送达的由送达人和见证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后归卷,公告送达在案卷中说明公告送达原因和经过。对故意提供虚假地址、拒绝签收的受送达人,采用拍照、录像、电话留痕方式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一并归入卷宗,依法适用缺席判决或拘传等措施。(山东泰安市宁阳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