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孟祥君)为拓宽人民调解网络,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山东省五莲县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在全县农村选聘632名“大嫂调解员”,经系统培训后于近日正式上岗服务,为“平安家庭”“平安五莲”建设增添了一道亮丽风景线。
该县专门出台在全县村(居)聘任“大嫂调解员”实施意见,按照有一定文化水平和法律功底、威信高口才好、热心调解工作的要求,自3月份起在每村聘任至少1名女干部为“大嫂调解员”,主要宣传法律知识和党的政策,化解婚姻、赡养等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大嫂调解员”将不定期入户走访,及时掌握信息,发现矛盾纠纷苗头,随时调解。调解结束,还会定期回访,避免反弹。
在管理上严格考核奖惩,根据所调案件数量、质量和难易程度实行“个案补贴”。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履职不到位、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取消“大嫂调解员”资格,予以解聘。“大嫂调解员”聘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山东省五莲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