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晓霖)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山东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于5月21日在区委党校举办了“全区司法行政协理员(调解主任)培训班”,培训时间为两天,每天一期,今天第一期正式开班。参加培训的有各镇街司法所长、调委会主任,共计351人。峄城区司法局局长韩军主持会议,峄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波作重要讲话。
刘波指出,近年来,我区人民调解为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化解了大量矛盾。今年1-4月,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2300余件,调解成功率找90%以上,使许多矛盾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为各级党委政府分了忧,为政法相关部门减了压,为人民群众解了难。5月8日,峄城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还获得“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刘波强调,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现实状况对人民调解队伍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近日,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作出了明确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高度重视。区司法局举办这次人民调解培训,非常重要,也非常及时。如何贯彻好中央六部委文件精神,做好今后的人民调解工作,是我们这次培训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刘波提出,这次培训班内容丰富,包括法律援助事务、公证实务、一村一法律顾问事务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参加培训的同志要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努力做好新常态下的人民调解工作。要认真研究当前各类矛盾纠纷的规律和特点,针对这些规律和特点,开展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学习辅导和矛盾调处技巧的研究;当前的人民调解工作已形成许多新的理论和成功经验,需要大家去学习,也有很多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需要大家去探索,要把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开展培训,提升培训效果。(山东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