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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县司法局“四强化”提升社区矫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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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金萍 马贵珍)一直以来,山东兰陵县司法局按照“严格执法、规范矫正、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基本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并采取“四强化”有力措施,狠抓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确保了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
 
  一、强化走访。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有利于了解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和生活、工作现状,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苗头,消除不稳定因素。兰陵县司法局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每月不定期对矫正对象进行走访,根据矫正对象的居住地,安排司法工作人员认真走访,了解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通过走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到矫正对象思想动态,并适时与矫正对象进行谈心,因人而异的进行法治教育和心理辅导,帮助矫正对象调整心态,缓解消极情绪,积极配合矫正工作。
 
  二、强化教育。开展教育活动有利于矫正人员及时纠正思想错误,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在入矫时司法工作人员为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建立了矫正小组,积极发挥司法工作人员的主导作用,充分体现村(居)协理员的指导作用和服刑人员近亲属的协助监督管理作用,实施多项举措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工作。一是抓好传统道德、家风家训、警示、法治、亲情感化等教育,增强实效性;二是抓好个别教育,区别对待,因人施矫,增强针对性;三是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咨询,防止发生极端行为;四是抓好行为矫正,开展社区服务,培养劳动观念、纪律观念。
 
  三、强化管控。对社区服刑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和管控,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矫正对象逐个落实监管控制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工作,规定具体时间,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按时电话报到、当面报到和上交思想汇报等,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做到不失管、不失控,避免脱漏管。认真做到监督无缝隙、管理无死角,强化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
 
  四、强化矫正。在每新接收一名社区服刑人员之时,司法工作人员便根据其主观恶性、犯罪情节轻重及再犯罪的可能性等情况,划分为宽管、普管、严管三种类型,给予有针对性的、宽严相济的监督、管理和帮扶。并对每个服刑人员认真分析其犯罪原因、生活经历、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建立专门矫正档案,一人一档,实行个案矫正,并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修订矫正方案,以此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做到因人施矫,提高了矫正实效。(兰陵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