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孔倩倩)近日,山东省鲁西监狱向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发来感谢信,感谢我局在对该狱一名服刑人员办理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工作中给予的支持和帮助。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司法行政机关在暂予监外执行制度中发挥的作用在于对罪犯是否暂予监外执行进行调查评估、负责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监督管理。可以说,司法行政机关办好暂予监外执行,对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岚山区司法局十分重视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从评估手续到后续管理都严格按照程序高效有序进行,切实做到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目前,岚山区司法局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人,其中,刑期执行完成1人,因病死亡3人。(山东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