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南)为强化管理,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山东新泰市法院执行局自5月份开始,实行每个工作日上午8:00、下午5:00两次例会制度。
例会由执行局领导主持召开,上午例会主要听取前一日重要案件执行情况、案件质效情况汇报,调度重点案件,分析执行质效,并安排部署当日执行工作;下午例会主要对当日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商讨,分析执行案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并安排部署第二日执行工作。
通过建立和落实工作日两次例会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加强督导调度,牢牢把执行工作抓在手上,工作质效明显提高。(山东新泰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