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马贵珍)面对新时代人民对更高水平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要求,山东兰陵县司法局大力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个性化优势,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大美兰陵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一)延伸人民调解工作触角。将现有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延伸至村民,在18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站和570个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成率达95%),并将全县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分派到全县600个行政村(213个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真正做到矛盾出现在哪里,矛盾解决在哪里,缓解上访压力,方便人民群众问题解决。
(二)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立足社会热点难点,以问题为导向,将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由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民间纠纷,向民事纠纷、故意伤害、社会治安、交通维稳、医患、劳动、物业纠纷等纠纷易发多发领域拓展,设立相应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室,针对工作人员的专长,从事专门的特定领域,使群众问题得到高质量的解决。
(三)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实现排查化解无盲区;探索公调对接机制;强化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机制,民事纠纷委托调解以及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工作稳步开展;建立人民调解专业人员咨询制度,筹建人民调解专业人员咨询人才库,为纠纷调解提供专业支撑。
(四)夯实人民调解工作保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专业化、发展,通过多种形式激发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提高人民调解质量;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制度、业务建设,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纠纷的技能和水平。(兰陵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