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迪)2016年,山东烟台市牟平人民法院抢抓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的有利时机,率先成立了烟台市首家家事审判庭,将家事案件从普通民事案件中剥离出来,专门审理离婚、赡养、抚育等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案件。2017年3月,牟平法院成为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不断探索和更新家事审判方式与理念,确保更温情、更柔性、更有效地化解家事纠纷。
老法官的新活力
“有调解可能的,我们就在立案前抓紧时间进行调解工作,不管调解结果怎样都要及时给当事人一个答复。”诉前调解员曲超说。“成功调解的,可避免走司法程序,实现节省司法资源的目的;调解不成的,就立即立案登记。”
8月16日,末伏的第一天,气温有所下降,但是家事审判庭的诉前调解室里却热度不减。一对离婚老夫妻正闹得脸红脖子粗,苦口婆心做调解工作的诉前调解员曲超更是汗流浃背。这已经不是二老的第一个官司了,2015年,年近七旬相守41年二老起诉离了婚,2016年老太太起诉前夫分割土地,2017年老太太起诉前夫分割房产……这其中的纠缠让曲超觉着很是不对劲。一边不停安抚两位老人一边思考对策的他突然灵机一闪,当着老太太的面试探着对老大爷说:“老哥你没看出来呀,大妹子这是想你了后悔了。”此话一出,老太太再忍不住大声哭了起来,而老大爷顿时一愣,不由地也跟着红了眼眶。至此,二老的心结解开了,吵了一辈子的老两口就这样互相搀扶着慢慢走出了法庭。
送完二老,曲超赶紧把在外等侯多时的邹某与杨某请到家事调解室,耐心听完这对80后小夫妻的诉说后,曲超发现两人感悟基础很好,还有一个可爱的刚满3周岁的小女儿,因为双方父母的原因及家庭琐事,双方感情亮起了红灯。老法官从孩子入手,从一个长者的角度,和双方畅谈夫妻的责任和义务,聊起了婆媳相处之道,聊着聊着邹某落下了眼泪,杨某也意识到自己做为丈夫和儿子,有些做法确实欠妥,伤了邹某的心,当场向邹某道了歉,杨某也表示撤回起诉。此时已经快11点了,老法官舒了口气,准备整理一下收结案登记薄……
为了尽量避免家事纠纷当事人对簿公堂,牟平法院把诉前调解作为家事审判的第一步,这直接决定了家事审判工作难易程度和数量。为此,该院坚持基础硬件和制度软件建设并重,强化诉前调解工作。在基础硬件上,建立诉前调解室,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返聘退休法官担任人民调解员,负责诉前调解工作,让退休法官在调解工作中发挥“余热”。在制度软件上,明确诉前调解的流程和规定要求,充分发挥家事调解员长期在基层工作,在情感处置、社会阅历、人性观察方面的优势和特长。
人情化的新审判
“以前婚姻诉讼的原被告只要在法庭上一坐下就开始剑拔弩张,一个‘怨妇’加一个‘怨夫’,对簿公堂的氛围让他们不自觉地相互对抗。”牟平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都皓怡说。针对近年家事纠纷持续增长的社会现象,牟平区法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专门成立家事审判审判庭。在审判庭中,法官、书记员和双方当事人围坐在同一张圆桌上。当事人的席签也不再是“原告”和“被告”,变成了“妻子”和“丈夫”。在这种布局下,双方当事人像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共话家常。墙上挂着的“家和福顺”四个字,也于无形中让婚姻诉讼的夫妻在“家”的氛围中三思而后行。
而对面的家事调解室里,更是设有亲子娱乐区,供随来的幼龄子女在其中自行玩耍,以尽量减少诉讼对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创伤,构建温馨和谐的调解场所。“你还记得婚礼的浪漫幸福吗?你还记得孩子的纯真笑脸吗?你们的未来,孩子的未来,你考虑清楚了吗?……”墙上挂着的电视会在当事人等待调解法官的空余时播放警示教育片,让当事人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子女的成长问题,减少冲动离婚情况的发生。在这里,法官更加注重双方当事人感情的修复,改变以往家事案件诉辩对抗式的审理模式,破解“家事难断”困局,这也是牟平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努力的方向。同时,家事调解室也是牟平法院聘请的家事调解员的工作场所。
重修复的新模式
67岁的张大爷五年前同结发妻子李大妈协议离了婚,近日却一纸诉状,要求和前妻分割离婚时留下的20万元共同财产。法官俞纪全初步调查后了解到,张大爷是因为被继女诱骗走了10万养老钱,追讨无果的情况下,无奈将前妻告上了法庭。查明原因后,俞纪全法官果断启用了家事调解员制度,委托养马岛司法所所长、牟平法院特聘家事调解员姜平来为二老做调解工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拉家常和轮流谈心,李大妈表示张大爷以后若是生活出现困难,一定会伸出援手,案子圆满和解,张大爷也安心撤了诉。
家事调解员的主要作用是法官查明案件情况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前提下,通过法院委托的方式开展诉前或诉中调解工作。“家和万事兴。在家庭矛盾多发的今天,对家事案件不能仅仅‘抽刀断水’,更要考虑矛盾化解的社会效果,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借助多方社会力量修复受损的亲情,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这是牟平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的目标和方向 。其实不仅有家事调解员,牟平法院共配备了“四大员”——针对家事审判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特点,该院积极引进专业性力量参与改革,探索建立了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亲情观察员、心理疏导员队伍,从调解、调查分析、情感判断、心理辅导等角度协助家事审判工作。
咨询室的新用途
2015年10月的某一个傍晚,李某在回家的路上遭遇车祸导致头部受创。痊愈后,李某突然性情大变,经常对张某进行殴打。2017年4月,张某借口去医院复查,将李某带到了精神科,经医生鉴定,李某因头部受损导致了幻想症。然而李某全完全不相信,他怀疑这是张某为加害他找的借口,拒不配合,张某失望之下直接离家出走。而精神崩溃的李某,在恍惚之下一把火将家中房屋烧了个精光,忍无可忍的张某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在了解案情的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聊家常的方式,让双方回忆起对方的好,并趁机说服内心动摇的李某接受心理疏导。征得李某的同意后,承办法官邀请滨洲医学院附属医院的精神科副主任、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刘主任对李某进行了一次心理矫正,使李某认识到自己确实存在心理问题,并表示积极配合后续治疗,张某这才撤了诉。
自建立家事审判庭后,牟平法院在助推审判工作的过程中,倾注司法人文关怀,在全市首创心理咨询室,关注当事人的心理状况,重视偏激当事人心理调整,化解当事人的不良情绪。为此,牟平法院聘请滨洲医学院附属医院的5名资深心理专家作为心理疏导员,为情绪偏激的当事人做心理疏导工作。
单面镜的新设定
在亲情观察室,一面神奇的单面镜将房间一隔为二。其中一间布置成客厅,供家事纠纷当事人在其中尽情交流,从这头看墙上挂着的是一面大镜子;而在另一间屋,镜子就变成了透明玻璃,亲情观察员可透过玻璃观察当事人的行为表现。妻子小周(化名)因为孩子的抚养教育问题,与婆婆渐渐有了些小矛盾,丈夫小李夹在中间不明就里,时常跟着母亲一起指责小周,小周一气之下到法院起诉离婚。庭审中,小周和小李情绪都很激动,小周决心要离,小李很不服软,庭审一时难以推进。
面对这种局面,法官决定将小周和小李邀请到亲情观察室,给二人留下独处的机会。同时,单面镜的另一面,3名亲情观察员正观察两人的一举一动。舒适放松的环境,让两人慢慢平静下来,沉默了片刻的小李突然给小周跪下了,让法官和观察员们也很震惊。小李祈求小周原谅自己的懦弱,怪自己没有处理好母亲和妻子的关系,小周激动地哭诉着几年来自已远嫁他乡的不易和委屈。半小时过去了,待夫妻俩平静下来后,法官适时地过去和两人聊起了家常,谈到了婆媳相处之道,也谈到了做为儿子做为丈夫处理婆媳关系的窍门,法官的话语重深长,入丝入扣,终于打动了小周和小李,小李当即表态,以后一定加倍地对小周和孩子好,弥补这几年来小周受的委屈,小周也表示同意和好,自愿写下了撤诉申请。
亲情观察室的投入使用,给了很多夫妻挽回的机会,也为亲情观察员提供了夫妻感情、父母子女的亲疏远近等进行“把脉问诊”的场所。他们通过分析判断,为法官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权归属、老人赡养问题提供参考依据。
调查员的新“征程”
如果说亲情观察员主要选择具有一定心理学、教育学知识的人员担任,庭审中协助法官判断当事人之间的亲疏远近,家事调查员则主要从媒体、律师、妇联等领域聘请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社会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担任,多角度对家事问题进行深度挖掘,引导当事人进行自我评价和反思,并对家事纠纷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建议供法官参考。
贺某与周某为“半路夫妻”,二人于2006年登记结婚时,曾立有婚前协议——“双方家产互不干些(涉),男女方不论谁先走由儿女收管过百日后10天内回到自己家里住”。2015年,贺某生病去世,此后贺某的子女要求周某搬离贺某住所,但是周某以“无处可去”为由要求一直居住在房产内。“如若周某确实无处可去,即便前有婚前协议后有遗嘱加持,周某也可享有房屋的居住权。”这一点是本案的关键所在,想到此,办案法官宫兆伟决定启用家事调查员制度。2017年3月1日,两名家事调查员带着证件来到牟平区某村村委会办公室,申请调查已故村民贺某与遗孀周某的情况。调查过程中,两位家事调查员得知,周某在村中实际有一处房产并在房管处登记了房产证,且周某有多名子女,也在本地。在进一步走访后,两位家事调查员最终通过周某的邻居确认,周某登记的这处房产确实为周某所有,已被周某出租,而周某此处房产的楼上为周某一个“做挣钱生意”的儿子所有。两位家事调查员制作了家事调查报告交给法官宫兆伟,宫法官采纳了调查报告,并到房管部门查到周某的房产登记。
“通过家事调查员提供的线索,我们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最终确认了老太太名下登记了一套房产这个事实,对我们这个案件的判决是有很大帮助的,也帮我们节省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宫兆伟说。2018年3月8日,此案开庭审理并判决:被告周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转移手续,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搬离贺某的房屋。
扶弱势的新方向
刘某与张某婚后5年来,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往往一言不合,张某便对刘某拳脚相向,刘某不堪忍受家庭暴力,于今年7月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搬回其父母家中居住。张某因不同意离婚,多次到刘某父母家中寻衅滋事,打砸物品,并对刘某及其父母进行殴打、骚扰、威胁、恐吓,严重影响了刘某及其父母的生活。2016年8月10日,张某因寻衅滋事被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刑事拘留,随后刘某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牟平法院家事审判庭受理后,经审核认为符合法律规定,遂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张某对申请人刘某实施殴打、威胁等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张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的父母及其他近 亲属……如张某违反上述禁令,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在该裁定书附注“遭受家庭暴力时,请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这让刘某有了莫大的安全感。裁定下达后,为确保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切实履行,牟平法院先后向刘某所在的辖区派出所、居委会和妇联送达了裁定书,要求相关单位配合协助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履行。这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烟台市首份由法院制发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具有“破冰”意义,开辟了我市司法介入家暴防治的新路径,将以往的事后惩罚施暴者转为事先保护受害人,以达到预防家庭暴力发生的效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努力打造构建文明、和谐婚姻家 庭关系的良好社会氛围。
除却联合公安制裁家暴,牟平法院还与妇联民政等职能部门配套联动,并在家事审判庭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为切实巩固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案例的社会实效,针对部分复杂案件,该院将家事审判庭法官与5名政治素质较高、工作经验丰富、具备协调能力的妇联同志组成回访团队,定期进行回访,了解涉案妇女儿童的生活情况,巩固维权效果。2011年3月,小英的父母因为感情不和离婚,小英随母亲生活,2016年5月份,小英母亲改嫁济宁,感觉自己没有精力和能力照顾小英,与小英父亲商量让小英随父亲生活,但是二人不知道履行什么手续,于是两人一起到牟平法院咨询如何解决,都法官和姜法官来到了小英所在学校询问孩子的意见,小英表示想跟奶奶和父亲在牟平生活,不愿意随母亲远走他乡。于是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经过诉前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因为知道小英一家的经济条件不好,临近春节,都法官、姜法官联合妇联人员来到了小英家进行回访,妇联的工作人员向小英爸爸和奶奶询问了小英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并表示要对小英进行长期帮扶。
家事审判的新提升
自成立家事审判庭以来,牟平法院一直积极探索着家事审判的新思路,继续创新家事纠纷解决方式和家事案件审理机制。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家事审判工作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变化,诉讼类型增多,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增加了新的诉讼制度和案件类型,因此,为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 2018年初,该院家事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精神及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率先制定了《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证据规则》《关于审理家事案件诉讼程序若干规定》,努力形成一套证据规则、程序规则、裁判文书规范;同时,制作了20个文书模板,通过文书样式来固定化,便于法官具体参照,也便于当事人更好地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参加诉讼活动,保障民事实体权利实现,为服务家事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更多样的司法支持。(山东烟台市牟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