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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茌平县司法局开展“三个一”法律顾问服务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董宁)随着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深入开展,为了增强工程的可持续性和实效性,充分调动法律顾问的积极性,发挥司法所监督职能,山东茌平县司法局推出了“三个一”法律顾问服务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创造法律服务新增长点。
 
  第一个“一”,即一段音频,每名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村居录制一段顾问信息宣传广播音频,在村广播上利用早、中、晚三个时间段集中循环播放,让每一位村民熟知。本村的法律顾问是谁,是哪个所的,能为自己解决什么问题,联系方式是什么,真正让老百姓在有法律需求时能够想得起,联系上,解难题,通过广播宣传,努力提高群众对全覆盖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提高干部群众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觉悟,积极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个“一”,即一张照片,法律顾问每次到村或乡镇(街道)开展现场服务时拍一张工作场景照片,发司法所顾问群,附写时间、日前及服务内容,有重要重大事务的要形成卷宗,书面材料、照片要入档。照片作用主要是记录顾问履职情况,督导法律顾问切实优质高效的深入基层解决干部群众法律需求。
 
  第三个“一”,即一份评定,每名法律顾问按照工程办下发的《茌平县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法律顾问服务评定表》,将自己及聘用单位信息填写或打印上,由各村居负责人依据本单位聘用法律顾问的实际服务情况每月评定一次,共分“优”、“好”、“一般”“不称职”四个档次,评为“优”的要写明评优原因并列举具体事例,评为“不称职”的要写明具体事由、原因。村居负责人签名后每月5日前交司法所备案,填写统计汇总表报县工程办,同时将评定情况记入日常考核档案,作为半年、年终考核和顾问费发放依据。
 
  通过“三个一”活动,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了有迹可循、有宗可查、有案可阅,不仅方便了司法所对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而且有利于促进法律顾问之间的有效沟通,提升工作积极性。每个“一”都是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发展中的一份记录、一份责任、一份成就,也必将促进茌平县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茌平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