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赵衍静)为了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确保案件提质增效,今年以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积极试点“分调裁”机制改革,研究确定组建速裁团队,重构案件流程,整合资源配置,初步构建起了“大速裁”工作格局。
根据上级法院将力争实现2018年上半年基层法院80%的案件通过速裁程序审理的目标要求,该院积极组建速裁团队,努力形成多元解纷合力。确定以民三庭为主体构建速裁团队,试点开展民商事案件“分调裁”机制改革,团队由分管副院长负责并编入团队审理案件,团队负责人为民三庭庭长,另配备两名员额法官、四名法官助理、两名特邀调解员、五名书记员;团队可以下设以员额法官为负责人的办案团队以及特邀调解团队。
在此基础上,该院重构流程,保障审判提速增效。将以金融机构为一方当事人的金融类纠纷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先行纳入“分调裁”案件管辖范围,其中金融类纠纷包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银行卡纠纷等以金融机构为原告的案件。自2018年1月29日起,上述两类案件立案前的诉前保全、证据保全,立案后的送达、保全、排期等庭前准备工作以及案件审理均由速裁团队负责办理。立案庭收到上述两类案件后原则当日、至迟不超过两日分流至民三庭,民三庭视案情由法官、法官助理或者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转员额法官团队进行速裁。各基层人民法庭参照上述速裁团队的做法自2018年2月1日起开展“分调裁”试点,具体方式和案件范围可根据各法庭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刑事、家事审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探索。
“近年来,高唐法院一直坚持努力探索审判机制改革,让群众诉讼少跑腿,享受高效快捷的办案流程和司法服务。”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吕聊生介绍,实行“分调裁”机制不仅能提高群众的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同时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依法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真切地享受到高效快捷的办案服务。(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