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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原法院: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振洁)近年来,山东德州市平原人民法院积极运用审判手段依法保护民生利益,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迅速快速审理案件,通过案件审理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日前,该院又采取向社会公布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的形式,提醒消费者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消费者应提高维权能力,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知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在遇到侵权行为时,应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或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广大消费者应提高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要从正规场所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购买到来源不明、质量可疑的商品应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举报。同时,不盲目追随其他消费者,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行为,要理性消费。
 
  三是要注意索取和保留消费凭证。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注意向商家索要并保存购物凭证,为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提供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避免维权时证据不足。
 
  四是在遇到纠纷后,可通过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进行依法维权。
 
  五是要依法理性维权。不要期望从维权途径获取额外的利益,要从诚信的角度化解消费权益纠纷,要依法维权,理性维权,不能过度维权。对于消费者的诉求超过法律限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山东德州市平原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