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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县司法局继续推进信访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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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金萍)山东兰陵县司法局继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中的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多种措施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为全国“两会”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坏境。
 
  一、扩大宣传,强化群众法治观念。坚持以“七五”普法工作为龙头,以司法所建设为抓手,突出普法重点,创新普法形式,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借助农村大集、重要节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耐心解答群众们遇到的困难和疑惑,提高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维权意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闹访、缠访和其他非正常信访情况的发生。
 
  二、深入调解,化解矛盾促和谐。兰陵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发挥人民调解中心和司法所在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独特作用,充分发挥调解员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贴近群众的优势,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各类纠纷进行梳理归类,落实专人,登记在册。树立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思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使群众无序上访现象得到根本扭转,积极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健全信息,完善信访预测制度。兰陵县司法局借助普法宣传日、结亲连亲走访日等提有利时机,大力开展走访入户活动,加强与群众之间的思想沟通、感情交流,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对村民、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逐项进行排查。对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的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化解,做到防患于未然。并建立调解信息上报制度,做到信访信息互相沟通。
 
  四、开展援助,提升信访维稳长效。兰陵县司法局以便民利民为工作原则,针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需求增大的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参与信访工作的机制。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所、公证处为平台,充分发挥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实施法律援助等方面的职能作用,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延伸法律援助工作触角,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信访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兰陵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