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马德敏 郭琳琳)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监狱在押罪犯离监探亲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7]130号)要求,山东日照市岚山区虎山籍一名在鲁南监狱服刑人员张某,获准离监探亲,岚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及虎山司法所、虎山派出所积极做好相关协调、监管工作。
大年除夕,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负责人马德敏陪同鲁南监狱干警带张某分别到虎山派出所、虎山镇政府,张某所在村委报道,做好衔接管理工作。在司法所,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马德敏会同司法所人员对张某进行了诫勉谈话,提出在探亲期间要遵守的监管纪律,并对其家属提出了相关要求。并与虎山派出所干警送服刑人员到家,与家人团圆过年。
春节期间离监探亲政策的实施,使在押罪犯也能够与亲人一起过个年,张某本人及其家属对党和政府的深情关怀表示了极大的感谢,表示要在剩余的刑期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山东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