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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峄城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践行司法为民原则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践行司法为民原则
  ——山东枣庄峄城法院法官将执行款送到当事人手中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近日,路上的积雪还未完全融化,峄城区人民法院古邵法庭的高升法官一行便早早地出发了,而此刻另外一头案件当事人张某已在家中翘首以盼。
 
  张某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原告之一,其儿子张某某在交通事故中不幸去世,家中只剩下82岁高龄的老母亲张某和张某某9岁的养子。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责任划分问题产生纠纷,张某遂起诉至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在第一时间了解到基本案情和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后果断开辟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诉讼费减半收取。进入案件审理阶段,拥有丰富办案经验的高升法官发现被告之一的保险公司在外地,为了保证案件快审速结,事先仔细查阅案卷,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和庭前质证,并明确庭审中的焦点问题。由于前期充分的准备工作,庭审过程进行地很顺利,高升法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决支持了原告张某的主要诉讼请求,在充分的证据支持和法官的释法说理下,被告接受了判决结果。高升法官深知,案件得到公平合理的判决只是完成了一半的任务,在涉民生案件中,衡量当事人权益是否得到法律保障的重要标准之一是执行款是否真正落实到当事人手中,因此,高升法官不停歇地继续做被告的工作,晓之以法,动之以情,最终,被告之一保险公司在短时间内便将第一笔执行款12万元交到法院,这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当高升法官把12万元的现金支票交到张某手中,老人接过沉甸甸的支票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这是事故发生后得到的第一笔赔偿款,心理上得到些许安慰,这一切离不开法官的关心和努力。因为行动不便,这是老人第一次见到法官,但他又是峄城法院33名员额法官中的普通一员,在审判庭,工厂,在学校,在社区,在田间地头……哪里需要法律服务,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
 
  峄城法院近年来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原则,从立案、审理到结案、执行,从审判到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努力方向,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完善提高法律服务,以司法领域的良好作风和过硬本领实现着人民司法为人民的承诺。(山东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