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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福山法院四项举措应对突发事件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温宴萍)为压制、打压因突发事件带来的负面效应,以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伤痕度,山东烟台市福山人民法院未雨绸缪,制定四项措施积极正确预防、应对突发事件。近年来,该院共打击暴力抗法、扰乱法庭事件4起,刑事追究暴力抗法人员进行3人。
 
  全院调动,强化队伍。该院院党组经深入研究突发事件的特点及分类,根据全国已发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条件结合当地执法环境和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福山法院应对突击事件预案》,预案中明确处置突发事件的目的、要求,处置原则、方法、警力部署与分工、联动机制等内容,并通过内部法院网络推送至每名法院干警学习。定期组织全体干警进行有针对性的演练,确保处置突发事件的实际效果。邀请公安干警参加全院干警处置突发事件动员大会,进行有针对性地指导与培训,指导全院干警应如何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特点分辨事件的预见性,及早发现及早应对,将恶劣态势遏制在初期,保证民众、当事人、法官的生命财产安全。
 
  领导带头,机制防范。该院成立应急指挥部,由院长任总指挥,副院长、其他党组成员和院机关各庭、科、室、队、局负责人为指挥中心成员,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完善的设备,成立突发事件临时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指挥部各成员按照职责,快速反应,沟通信息,密切配合,及时向指挥部反馈现场相关信息、所需警力、必要的装备械具,在遵循处置突发事件客观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做好应对准备。成立预警信息组,由研究室人员负责,主要收集整理各类有可能激化矛盾的纠纷信息资料,并认真分析研究,为院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依据。做好信息传达工作,突发事件发生时要第一时间收集网络动态信息,汇总后上报。
 
  分门别类,细化预案。该院根据法院突发事件的类型、特点,分别制定细则预案,突出“细”字,分发各相关部门、法庭,并要求各部门根据细则,落实责任,预订方案,方案“细”至个人,且要求责任干警全天候待命,形成24小时防范网络,随时处置相关突发事件。细则预案指出,充分估计执行任务重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根据任务的规模、危险程度合理布置警力,明确分工协作;充分履行安全检查职能,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哄闹、冲击法庭、暴力抗法事件发生时,值庭、执行法警做好一线警告、制止职责;应对集体上访事件时要根据当时情况作出警力部署,协同接访人员稳定上访人员情绪;高度重视机关安全防卫工作,坚决认真得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杜绝可疑人员、车辆、物品进入工作区、审判区。
 
  上下联动,横向报备。坚持集中力量、协同应对的原则,加强与检察院、公安、驻狱武警、本院各庭室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与沟通,建立有效的联系协作机制,构建以法院为中心,共同参与的防范与处置体系。解除应急措施后注重突发事件结束后的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纵向上报中级人民法院,横向报备区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原因、特点、处置措施的分析报告,共同制定应对此次突发事件后期舆情信息的管控,防止事态夸大、扩大化,防止一切不安定因素的产生。(山东烟台市福山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