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振洁)山东平原人民法院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工作思路,推进刑事、民商事、执行等工作领域的“繁简分流”,促进了审判执行效率的提升,2017年该院受理各类案件4130件,结案3653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4.69%,法官人均结案115件。
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进度,在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的情况下对简易案件简化审理,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全年适用刑事速裁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类案件10余件。
构建“分层递进”繁简分流模式。设立了民事小额速裁组,集中审理小额和简易案件,对于审理中发现案情复杂,无法在三个月结案的,转入普通程序审理。标的较小无需采取强制措施等四类案件,作为简易执行案件由快速执行组办理,期限1个月,不能办结的转入普通办案程序,全年快速执结案件60余件。(山东平原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