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蔡韵含)山东烟台市福山法院高度重视裁判文书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裁判文书质量。2017年以来,该院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2990份,未发现明显错误。
规范格式标准。该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法院裁判文书制作模板,深入分析,查找差距,多次召开法官座谈会,针对裁判文书制作中存在的表述不准确、格式不统一、符号不规范等10余处问题,从细节上统一标准,制作《裁判文书格式模板》,规范格式标准。
加强文书校核。该院出台《裁判文书校核办法》,加强裁判文书校核。要求案件承办人和书记员认真履行裁判文书校对的重要职责,在裁判文书印发前对当事人信息、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基本格式、文书格式、标点符号、错漏字等方面进行交叉校对,确保裁判文书质量。同时,由审管办确定专人对上网文书和网上办案信息录入情况一并审核,重点核查结案日期、生效日期与公布日期是否同步,合格后集中上传至互联网对外公开,严防裁判文书“带错出门”。
定期评查通报。该院将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常态化,每半年组织一次裁判文书制作竞赛活动,促使法官树立精品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文书错误。坚持以评促改,扎实开展文书评查工作,对已结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评查,审管办对各相关部门未录入生效时间、案件已生效裁判文书未公开等情况进行督察,对未完成规定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2017年以来,该院共发布评查通报6期,通报瑕疵文书4篇,指出共性问题10个,提出工作建议8条,并将发现的问题统一整理,积极督促相关业务部门改进,避免相同错误重复出现。(福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