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蔡韵含)近年来,山东烟台福山区法院转变家事审判理念,不断总结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实践经验,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机制,全方位、多层次在家事审判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15年受理家事案件323件,结案302件,结案率93.5%,2016年受理家事案件389件,结案384件,结案率98.7%。
健全审判机制。明确家事审判法官工作室职责、立案范围、审理流程等,探索不公开制度、弱势群体利益保护、财产处理、司法救助机制等诉讼程序,对不同类型的案件进行综合调研分析,统一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尺度。设置未成年人看护室及心理疏导室,引入心理疏导和评测机制,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提供心理辅导和评测服务,将诉讼程序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同时对抚养关系案件、离婚案件实行感情修复计划、保证书制度,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予当事人不超过30日的冷静期,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家庭矛盾。
构建多元协作。联合社区、学校、妇联等组织共同开展未成年人案件的化解、调处工作,在审理过程中注重调解手段的运用,快速实现其权利。完善与妇联、共青团、民政局等单位的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的进展情况,了解在离婚、继承、抚养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涉及的未成年人动态,加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协作、配合。延伸案后回访职能,与各街镇、群团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建立了常态化合作机制,借助其优势资源开展定期帮扶回访,对未成人的抚养情况、探视问题进行登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家庭纠纷调解、司法救济等帮助。
注重司法宣传。制作宣传册,载明《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规定,并对离婚后父母权利义务、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变更、抚养费确定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如何行使探视权等实践中容易引起纷争的问题进行详细解释,在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向当事人寄送宣传册。建立中小学联点教育机制,以“送法进校园”为纽带,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选取涉及未成年人身边多发的网友盗窃案、校园欺凌案、抢劫抢夺案等典型真实案例,分别制作中小学各阶段讲课提纲及课件,并采取法制课堂或模拟庭审等方式适时开展法治教育,帮助和教育未成年人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截止目前,该院共开展8次普法活动,活动参与学生多达1800余名。(山东烟台福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