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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加强执行力度 两年来结案229件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赵丽英)20日,山东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6年以来济南铁路运输法院院执行工作情况,公布5件典型案例。
 
  据了解,2016年以来,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261件,结案229件,标的额8.42亿元,已经执行到位标的5.69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约68%。今年以来,我院还复查了“终本”等案件484件,通过恢复执行,执行到位财产近5000万元。
 
  与其他法院按行政区划管辖不同,济南铁路运输法院管辖区域遍布大半个山东,跨行政区域特色鲜明,需要去外地市以及外省执行案件较多,执行成本高,执结难度大。工作中,我们采用“键盘+车轮”的方式,科技手段与传统方式相结合,强化实施信用惩戒措施,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网络司法拍卖等方式,执行工作取得较好效果。近期,济南铁路运输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已成交4件,标的额410万元。两年间,发布限制高消费令45份,发布失信被执行人44人次。
 
  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多方查找财产线索 依法维护金融秩序
 
  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济南市北支行与被执行人山东立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山东矿业管理技术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立业公司需向华夏银行偿还借款2000万元及利息;山东矿业服务集团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执行过程中,我们通过网络查控仅查到山东矿业服务集团银行的存款90余万元,通过查询银行往来票据以及关联账户,发现山东矿业服务集团工会委员会账号有6000余万元存款,经查银行凭证,很多款项系货款和其他款项,并非工会会费, 据此,执行人员立即扣划其2041万元存款至法院账户。工会委员会提出执行异议,主张该账户存款为工会会费,经出示调取的证据,在大量证据面前,该工会委员会承认大部分款项为其它款项,撤回异议。华夏银行的贷款及利息足额收回,维护了金融秩序。
 
  典型案例二:
 
  依法穷尽执行措施 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济南铁路茂源商贸服务中心与被执行人山东泉林集团热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系列执行案件,双方常年有业务往来,经我院审理调解,被执行人需支付给申请人货款及利息共计1875万元。执行过程中,通过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山东泉林集团热电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到当地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关联公司有到期债权近千万元,立即依法通知有关公司协助进行了冻结,被执行人迫于法律措施的强大压力,主动和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分数期将欠款1875万元全部履行完毕。
 
  典型案例三:
 
  依法排除障碍 保护铁路大动脉的安全畅通
 
  济南铁路局诉米风江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我院经审理,判决被执行人米风江“立即停止对原告济南铁路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侵害,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其在铁路建设用地上的违章建筑物全部拆除,恢复原地貌”。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距离铁路运用线20米的地方非法搭建建筑物开饭店,店内放置煤气罐等物品,严重影响火车机车出入库的安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送达执行通知、张贴执行公告后,米风江置之不理,米的儿子一度扬言以点燃煤气罐等极端手段抗拒执行。针对这种情况,执行人员耐心细致的做米风江工作,讲明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经过三次沟通,米风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主动拆除了违章建筑并恢复了土地原貌。
 
  典型案例四:
 
  坚决维护农民工利益,依法追回18人劳动报酬
 
  申请人欧阳国伟等18人为湖南省隆回县农民工,为追回劳务费,于2006年将张金才、肖百万、山东省邹城市住宅建筑公司诉至法院,历经一、二审审理,2007年判决生效。原审法院在2008年4月立案执行,由于执行难度较大,一直未取得进展,后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我院立案执行此案。
 
  经调查,在扣划该住宅建筑公司5万元银行存款后,再无三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案件一度中止执行。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平台开通后,执行人员第一时间通过该平台发现住宅建筑公司刚进账的银行存款,当即进行网上冻结。因申请执行时未有明确的利息数额,通过查控系统仅冻结本金,无法足额冻结逾期利息,执行人员又赶赴当地,扣划了被执行人50余万元存款。该笔款项电汇到了申请人指定的账户中,18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欧阳国伟等18位农民工派代表给我院送来“公正无私,执法为民”锦旗。该案被省高院评为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执行案件优秀案例。
 
  典型案例五:
 
  认真执行涉村委会指定案件 申请执行人送锦旗和表扬信称赞
 
  申请执行人游勇与被执行人济南市平阴县平阴镇胡庄村委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我院执行。依据原审生效调解书, 平阴县平阴镇胡庄村委会应于2000年年底归还游勇本金5.2万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一直没有执行到位。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以来,执行人员多次到被执行人处做工作,讲明了当前执行形势及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平阴县平阴镇胡庄村委会一次性支付游勇本息共计8万元。一起拖欠十七年的欠款案件得到了有效执行。申请执行人游勇为此特制作“铁路法院执法如铁、二十年积案一朝执结”的锦旗和表扬信致谢。(山东济南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