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沂市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会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临清市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市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山东临清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在市法治公园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市法制办等33个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市委副书记张学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玉璞、市政府副市长石宝生亲临现场参加活动,向市民发放法治宣传材料。
 
  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提前在青年路悬挂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学习《条例》,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等内容的12幅标语,营造了十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在活动现场,各部门、单位按照“12.4”国家宪法日主题,结合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分别制作了50多块契合工作职能的法治展板。各部门、单位还为群众准备了法律书籍、法律法规明白纸免费发放,特别是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编印的《我读宪法》读本以及法治台历深受群众欢迎。
 
  此外,全市16个镇办也结合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法律顾问深入机关、单位、村(居)、企业等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学校举行了“学宪法晨读活动”、“学宪法讲宪法”升旗仪式,使学生在内心培植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的观念。银行、卫生系统也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进一步扩大了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此次“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仅仅是法治宣传教育月的开端,临清市还将按照上级要求,充分发挥本市特色,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更好地宣传十九大精神、宪法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山东临清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