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市在全省率先发布《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规范》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陈维新 姜红)11月22日,山东日照市质监局、市司法局联合批准发布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规范》市级地方标准。该标准是日照市五莲县承担全省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标准化试点以来,在全市进行全面推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日照市社区矫正工作由规范化向标准化提升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此次发布的地方标准,规定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的术语和定义、种类、给予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提请撤销缓刑、提请撤销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收监执行、收监执行、提请减刑、管理要求等内容,明确了给予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提请撤销缓刑、提请撤销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收监执行、收监执行、提请减刑等各执法环节公检法司的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等。标准共分12大类,并细化到38项二级指标、56项三级指标、78项四级指标,自2017年12月10日起在全市施行。
今年以来,日照市以承担全省刑罚执行标准化试点为契机,在全省率先开展标准化执法,全力打造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标准化品牌。该标准的发布,旨在将社区矫正工作经验、成果进行标准转化和推广,标志着日照市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通过标准引领,全市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法律制度进一步细化、程序进一步规范、要求进一步明确、操作进一步精准,做到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全程有标可循。(日照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