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讯:(李军委)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省第三个普法宣传周。为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增强群众法制观念。陕西兴平法院组织刑庭、民庭、执行庭法官,在政协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今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宣传十九大及十九大确立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法治兴平”。法官们依法治市及群众司法需要,通过摆设宣传展板、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合伙经营、土地承包、劳动合同、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知识,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难,热情诚恳、耐心细致,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三个小时中,共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三百余份,接受群众咨询二十人次,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陕西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