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张勇)今年以来,山东巨野县司法局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思路,率先在田桥镇、凤凰街道办事处26个村 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工作。
一是转变方式,提高工作积极性。建立定期服务制度,要求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一天到所在村提供法律服务,变“群众上门”为“主动下去”服务,将工作战线前移,及时主动为各村提供法律服务;加强服务监督,不断完善村法律顾问考核细则,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律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有效提高村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
二是建章立制,提高工作规范性。在村委会设立法律顾问工作室,张贴法律顾问公示牌,公布法律顾问的执业信息、联系方式及提供的服务项目等,使群众能对号入座,高效便捷的获取法律服务;要求村法律顾问填好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详细记载,不断规范服务流程。
三是加强宣传,提高工作知晓率。定期组织顾问律师到所在村开展法制讲座,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现场解答征地拆迁、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与农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增强群众“有法律问题找法律顾问”的意识,不断提升“一村一顾问”工作影响力。
四是建立完善互联网+村(社区)法律顾问。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开通面向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及时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使群众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人民法制报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