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卢春光)为了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扩大社会影响,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安排,我县司法局决定于9月份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全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月”活动。
(一)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集中在9月份,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电台等多种媒体,通过各种手段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法律援助宣传,如播发新闻、简讯、微信、公众平台,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报道法律援助典型人物或事例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宣传活动日成为普及法律援助知识、服务困难群众的有效载体。
(二)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受援人回访活动。在9月份将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开展一次法律援助受援人大回访活动,通过实地深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案件办理情况,面对面与群众交谈,了解群众需求,征求工作意见,找准当前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三)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走基层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联络员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工地、进市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针对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进城务工人员等困难群体,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法律援助服务。通过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手册、便民卡、举办大型广场宣传活动等形式,开展面对面、零距离的法律援助宣传服务,在服务中提升能力,树立形象。(兰陵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