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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山亭区司法局:强化法治扶贫工作 助力全区扶贫开发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张志宏 胡月明)山东枣庄山亭区司法局:强化法治扶贫工作 助力全区扶贫开发。
 
  一是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基础建设。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重点推进贫困农村的村居、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保障贫困地区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二是拓宽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范围。区司法局牵头成立扶贫开发专项法律服务团,以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力量,围绕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精准扶贫专项法律服务。
 
  三是加强扶贫开发法律顾问工作。区司法局主动加强与贫困地区各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机构的沟通对接,着眼扶贫开发工作实际需要,选派精干力量担任法律顾问,明确工作重点,完善服务机制,确保服务成效。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程的整体推进,优先为贫困村选派法律顾问,2017年实现贫困地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继续深化第一书记法律顾问工作,提升依法处理村级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
 
  四是大力实施贫困人口法律援助。以应援尽援、能援多援为目标,以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为重点,大力实施贫困人口的精准法律援助。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平台,大力构建贫困地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深入推进法律服务便民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开辟贫困群众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实行电话申请、上门受理,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五是加强贫困地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加强贫困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网格化建设,实现贫困地区人民调解工作全覆盖。落实好贫困地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措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配备专职、兼职人民调解员,突出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六是抓好贫困人口法治宣传。结合“七五”普法工作总体部署,深化贫困地区“法律进乡村”活动,广泛宣传与扶贫开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贫困地区法治文化建设,指导贫困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提升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领导干部、乡村干部的法治素养。
 
  七是协调做好特殊人群帮扶。区司法局、扶贫办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中贫困人口的帮扶工作,司法局牵头组建好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协调做好特殊人群帮扶。(山亭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