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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山亭区司法局做好普法宣传“四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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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张志宏 胡月明)今年以来,山东枣庄山亭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创新形式、主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有效推进。
 
  一、开设农民工“普法讲堂”。制定并印发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农民工普法讲师团”深入到乡镇集市、劳务市场和部分工厂企业等农民工密集的场所,现场讲解法律法规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发放普法宣传明白纸、法律援助绿卡和法律服务联系卡,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做到应援尽援并深入做好教育疏导和正面引导工作。
 
  二、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切实推进“法律进学校”,从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选拔理论知识丰富、宣讲能力强的法律工作者组成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深入中小学校开展巡回宣讲活动,充分调动了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进一步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标准,健全考核考评制度。通过实地查阅活动台账、有关会议记录、队伍建设情况等文件资料,听取法治村居创建工作介绍,走访群众等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对各申报的示范点的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加强日常调度考核,不断掌握动态信息,使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扎实推进,以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在依法建制、以制治村等方面的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
 
  四、着力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送法律进农村,维稳定促发展”农村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养,加强农村法制文艺队伍建设、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积极推进法制辅导站、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及村(居)两室两窗口建设。(山东枣庄山亭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