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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单县司法局初步实施“三时”制度努力提高援助案件结案率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丽明)法律援助案件结案率是今年法律援助工作考核的一项重点内容,针对单县援助案件结案率偏低的问题,山东单县司法局初步实施“三时”制度,努力提高援助案件结案率。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及时”做好统计分析。单县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首先统一了思想,将切实提高援助案件结案率作为近期的工作目标,其次认真核对援助案件受理台账,对于每月案件受理数量、结案数量及案件类型及时进行分析统计,制定清单,逐案排查,摸清未办结案件底数。
 
  二是利用微信、电话,“随时”了解案件进度。中心工作人员一方面通过电话,对于指派出去的案件不定时询问案情进度,了解案件结果;另一方面还注重发挥微信群的作用, 将援助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工作动态等向案件承办人员随时进行告知,进一步明确结案时限要求,确保任务落实到人。对于无故拖延不能按时报送的案卷,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发放办案补贴。
 
  三是严格督查,“定时”通报。在坚持做好各承办机构任务数完成情况统计梳理的基础上,每季度向其进行一次专项通报,对工作力度不大,结案进度缓慢的承办机构,明确提出结案率与各所的年度考核直接挂钩,不断给承办人“充电打压”激发工作积极性,切实推进办案进度。(单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