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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五莲县司法局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为民提供高效法律服务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于洋)今年以来,山东日照五莲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下沉法律服务力量,重点打造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公共法律服务的触点扎根于基层,努力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
 
  一、“整资源、强配置”夯实基层法律服务力量
 
  先后将全县12处基层司法所、12处法律服务所、5处律师事务所的134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实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中,平均每人服务4.7个村庄,确保法律服务力量向村庄下沉;利用全县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利时机,分两批次共招聘到75名专项公益性岗位,其中44人充实到了12处乡镇司法所,进一步壮大了基层工作队伍。目前,全县每个司法所所平均工作人员达到5人以上;通过“查看调解工作实绩、个别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全县632个村的人民调解员进行逐一考评和重新选配,避免以往换届人选确定随意性等问题,目前,全县各村(居)均推选出一名有能力、威望高、能干事的人民调解员,其中76%以上为高中学历,年龄均在45岁左右,有力保障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打基础、利长远”提升基层规范化建设水平
 
  经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反复沟通,全县12处基层司法所都已确定新办公场所,装修及办公设施建设通过统一打包招标方式向前推进。目前,洪凝、街头、松柏、中至、高泽、于里6处基层司法所已搬入新场所办公,其余6处基层司法所场所装修改造工作也将于本月底前全部完成,超额完成年初立下的6个基层司法所规范化改造的“军令状”。同时,为基层司法所新购置电脑、空调、配备执法记录仪等办公硬件,更新办公桌椅、档案橱等办公设施,提升基层硬件设施水平。
 
  三、“明职责、严管理”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思路,率先在潮河镇林泉和刘官、松柏镇王家口子、街头镇于家丰台、洪凝街道大尧5个社区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工作。注重“日常管理与考核”相结合,不断探索完善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定期服务制度。要求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累计8小时,每年开展法律讲座不少于4次。二是建立工作日志制度。为每位法律顾问印发工作日志和台帐,实行一次一记、一案一卷,并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为每位法律顾问定制了公示牌和工作台签,公开联系方式和进村服务日期,实行村民与法律顾问预约制,确保为民、便民服务到位。四是建立工作交流培训制度。定期开展总结、研讨活动,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法律顾问工作汇报会,通过交流培训,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五是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制定出台全县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工作考核办法》,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实行法律顾问排名末位淘汰制,防止“顾而不问”现象发生。
 
  四、“强改革、促发展”,助推人民调解和公证工作再上新台阶。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改革调整今年人民调解补贴经费考核发放办法,实行“以案定补、个案补贴”的考核发放方式,将县乡财政负担的50万元,由司法局负责考核、发放,县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定期进行审计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同时积极协调县农商行为村法律顾问、调解员办理补贴发放专用账户。今年1—7月份,共调处各类案件551件,已超过去年全年调处案件量的37%,上半年调解补贴经费52876元已发放到各法律顾问和调解员手中;坚持“稳妥、竞争”思路,扎实推进公证处改革,实行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个人业绩与所得薪酬相匹配的分配制度,实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今年1—7月份,办理公证业务647件,与去年全年业务量和收入基本持平。(山东日照五莲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