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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县司法局强化保障 确保人民调解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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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程贺)近年来,山东兰陵县司法局搜索把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纳入基层政权建设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全县十八个乡镇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使各种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一,强化队伍建设。人民调解工作十分繁杂,扎实做好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工作,必须配备一支热心基层事业和调解技巧的人才队伍。县司法局在全县全面推行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两所共建模式和“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模式,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到村居(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咨询。
 
  二,强化经费保障。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将调解工作经费、调解员补贴、奖励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乡镇每年为村居提供相应数额的补助,为基层网格员发放补贴,变软性规定为硬性措施,积极推广以奖代补、以案定补保障模式,保证调解工作正常开展。
 
  三,强化考核奖惩。县委综治办、县委政法委下发相关文件,成立协调督导小组,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工作得力、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任务没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兰陵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