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沂中院召开涉保险纠纷府院联动座谈会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禹城推行“三四”等级、“五员”岗位、“六化”建设管理模式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贾迎迎)为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案件数量、质量双提升,山东德州禹城市推行“三四”等级、“五员”岗位、“六化”建设管理模式,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创建具有禹城特色的法援品牌。
 
  “三四”等级,提质增效,提高承办人员办案积极性
 
  “三”即三等级补贴制度:对法律援助案件,即诉讼案件、非诉讼案件、复杂疑难案件,分别进行考核评查,实施等级分类补贴。对诉讼类案件,依据《山东省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打分标准》评查打分,分为A、B、C三类:A类发放补贴1500元/件,B类发放补贴1200元/件,C类发放补贴1000元/件。对非诉讼类案件根据案件类型、难易程度、办理阶段分为A、B、C三类,补贴300-600元。对复杂疑难案件,根据案件复杂疑难程度、办理效果分为A、B、C三类,补贴2000-4500元/件。
 
  “四”即四等级办理制度:一是法律援助律师专职办。法律援助律师专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专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承办政府及领导交办的案件、设法涉诉上访案件等。二是律师事务所指定律师专人办。全市四家律师事务所指定1至2名律师专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主要承办来自22个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工作站转交的法律援助案件。三是3年以下新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重点办。新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在指导律师的带领下重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既调动其办理援助案件积极性,又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四是社会律师依法办。社会律师依据《律师法》的规定,每人每年办理不少于2件法律援助案件。
 
  “五员”岗位,定岗定责,确保人员队伍持续稳定
 
  “五员”即五员岗位责任制: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工作流程所需设立五个岗位即:案件受理员(接待、受理登记)、审批员(审批、指派案件、补贴统计)、监督员(催办督办、案件旁听、案件回访)、信息员(案件系统录入、活动宣传、信息报送)、档案员(卷宗审查、装订归档)。所有工作人员均需进行岗前培训,能熟悉各工作环节业务技能,然后根据人员专长合理配置岗位,确保人员的持续稳定性。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严格考核,切实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各岗位工作人员既能熟悉各项业务,又要精通岗位分工,保障各工作环节不断不乱,井然有序。
 
  “六化”建设,内外兼修,提升案件数量、质量
 
  一是工作宣传多元化。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融入律师管理、公证、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治社区建设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所有的司法行政业务中,做好宣传结合文章,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报刊、微信微博、网络平台、法律六进、文艺演出等形式,立体化全方位覆盖式宣传。
 
  二是援助站点网格化。市(县)级层面,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窗口,依托律师所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和法律援助咨询中心,在工、青、妇、残联、老龄办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站(点);乡镇层面,在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级层面,在原有108个法治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基础上,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同步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在全市382个社区均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实现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全覆盖。
 
  三是案件监管全程化。建立案前风险评估、案中区别跟踪、案后监督回访制度。指派案件前对案情进行风险评估,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根据律师专业特长指派案件;对简单案件,随时了解案情进展,不定期抽查案件参与庭审旁听。对复杂疑难案件全程跟踪,帮助协调相关部门,督促案件高效办结。对每起办结案件均进行电话录音回访,了解办案人员是否收受财物、满意度及是否需要延伸服务等。监督管理渗透到到每个环节,案件监督全程留痕,有影像资料、书面台账,实现了案件监督管理全程化。
 
  四是案卷审查精细化。案件办结后,有专人督促承办人员及时整理卷宗,对承办人员整理的卷宗进行审查,既审查材料细节、程序适用,也审查法律运用、办案效果以及是否最大限度维护受援人权益,重点审查卷宗材料是否齐全、律师参与调查取证收集证据是否充分、卷内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对于存在问题的卷宗,及时退回承办人改正,限期归还。
 
  五是卷宗归档标准化。依据《山东省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山东省法律援助业务档案分类与编号规则》、《德州市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整理细则》要求进行立卷归档,卷宗材料齐备、封皮内容打印,热熔机装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律师库,定期组织律师库资深律师开展卷宗质量评查活动,集中梳理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卷宗管理规范化水平。
 
  六是补贴发放透明化。法律援助办案补贴采用每季度以转账形式发放。每季度末法律援助中心制作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表,经领导审批后,在法律援助业务大厅、律师微信群、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开,接受案件承办人员及群众监督,公示期过后将补贴转入承办人员银行账户,并留存相关票证。
 
  禹城市通过“三四”等级、“五员”岗位、“六化”建设管理模式,将内部管理与外部协调有机结合,既提高了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也提高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实现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质量双提升。截止目前,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7件,办结420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30余万元,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