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沂市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会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菏泽经开区法院:邀请17名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挑刺”公诉人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乔建设 宋珂)近日,晁某某涉嫌诈骗一案在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与往常不同的是,旁听席上来了一些特殊的“客人”——17名山东菏泽市人大代表专程前来旁听案件的庭审,对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活动进行评议。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志勇,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新德,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晓明等领导同志参加了旁听。
 
  邀请人大代表对公诉人的出庭活动进行评议,这是该院为了进一步加强人大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改进检察院工作作风,增强公诉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司法公正,在更好地落实“执法为民”方面所作的一项重大举措。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依法履行了指控犯罪和审判监督职责。庭审结束后,代表们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出庭形象和审判活动监督等环节对公诉人进行了评议。
 
  “这次旁听,让我们对公诉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它不仅是一个工作,更是一项神圣的职责,把这项职责交给你们,我们放心。”代表们对公诉人的出庭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们认为,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着装规范、辩论精彩,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沉着冷静、应对自如,充分展现了国家公诉人良好的精神风貌。
 
  “有监督才会‘阳光’,敢于接受监督才能‘逼’着自己把各项工作做好!”该院检察长张新德说。多年来,他们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助推“阳光检务”工作开展的强大动力,成立了代表联络办公室,邀请代表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参与重大活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赢得了人大代表的好评。(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